2008年5月28日 星期三

七出之休條

六四後一年,當局頒佈並實行限制境外傳媒採訪的規條,除中央邀請採訪如人大政協兩會,特首述職等之外,必須遵行;內容概而言之,即是任何在國境內的採訪,都須事先有多於一個機關的批文作實,當然亦限時限刻限地點限問題.若否,則被視為非法採訪;因共文七項,一犯即要出境,港記故稱為七出之條.

今次四川大地震,當局默允自由採訪,七出之條,一時束之高閣;於是境內外電視畫面盡是搶險救人餘震醫護賑濟溫情哭逝的故事,中門大開.搶救到了一段落,開始追究責任:天災抑人禍?有線即時找理大工程講師實地勘察塌樓殘餘,一掐掐出豆渣工程圖則違規鋼筋失踪的真相,的是十九年來的另一次:不必等事過境遷,不必再旁敲側擊,實話直說,有年資的記者一定慨歎,三更彷彿醒來時,恐怕會問今夕何夕.

而如果連查證責任,分析災情這一關的採訪都依舊放行的話,一隻腳便跨到火星去,虛擬又實在地走了一大步.而希望向某些人反證,地球也不是這麼危險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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